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简章
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,现将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简章公布如下:
一、报名
1.报名条件
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,具备对口招生报名资格:
(1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(2)各类中等职业学校(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)、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;
(3)身体健康。
其中,旅游专业要求男身高
2.报考类别:
对口招生分14个专业类:旅游类、服装类、财经类、农林类、畜牧兽医类、机械类、电子电工类、建筑类、计算机类、烹饪类、医学类、化工类、采矿及安全工程类、学前教育类。考生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类。
3.报名安排:
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报名工作全部采用远程网方式进行。考生应在
二、考试
对口招生考试分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。考试范围及参考用书以河北省教育厅规定为准。
1.文化考试
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英语,试卷满分均为120分。
2.专业考试
专业考试分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。
报考除采矿及安全工程和学前教育类以外其他12类的考生,既要参加专业理论考试,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,其中专业理论240分,专业技能测试150分。报考采矿及安全工程和学前教育类的考生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,只参加专业理论考试,专业理论390分。
除采矿及安全工程和学前教育类专业理论课与普通高考同期进行外,其他所有科类专业理论课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均同期进行,具体承办院校和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三、其他
1.对口招生考试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、身体健康状况检查、考试、志愿填报以及录取等工作按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。
2.本简章由报考对口类专业的考生向报名点索取。
3.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。未尽事宜,按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。
河北省教育考试院